您的位置:资讯>观察>“双12”快来了 这对钢铁电商发展有何启示
电子商务实质上就是“互联网+销售”,在网上完成贸易,谓之“线上贸易”。但在实践中,经过“双11”9年的运营,实体商店重新崛起,线上线下正在融合,电商转型为“新零售”,纯电商时代很快会结束了。
过去不久的“双11”,展示的不仅是创纪录的消费数据,更促进了消费生态链的进化。从消费数据来看,天猫成交额为1682亿元,京东下单金额为1271亿元,有的电商平台未公布成交金额,但增长率也很惊人。9年的“双11”证明了中国消费者消费能力的强劲,单日交易额从亿元级飙升至千亿元级,网上支付也从单一的支付服务,拓展为从支付到信贷、保险、信用等多维服务,共同支撑“双11”。据悉,“双11”期间全球用户通过支付宝完成的交易笔数达到14.8亿笔,较去年增长41%。可以说,以“双线融合”为特征的“新零售”驱动了整个零售行业的升级,并为中国实体经济注入了全新的活力。
那么,“双11”对钢铁电商发展有何启示呢?
钢铁电商的发展趋势是线上线下融合
电子商务实质上就是“互联网+销售”,在网上完成贸易,谓之“线上贸易”。但在实践中,经过“双11”9年的运营,实体商店重新崛起,线上线下正在融合,电商转型为“新零售”,纯电商时代很快会结束了。
钢铁行业的电商演变也大体如此。在掀起电商热潮之初,业界认为电商能取代传统模式的销售。然而,经过5年的试水后,大家发现线上流量的获取还是依赖于实体渠道,例如物流、仓储乃至金融。整合线下资源是电商平台发展的基础,平台方无需自建线上的市场,而是通过信息化贯通整个产业链,只是在这个过程中钢铁电商没有像零售商巨头如阿里巴巴、苏宁云商那样认识到电商的内涵已经嬗变为“双线融合”的新模式。“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钢铁电商业应该领悟到:纯电商时代已经面临尾声。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中国冶金报社社长兼总编辑陆闻言在2017(第三届)中国钢铁产业链电商高峰论坛上发布《中国钢铁电商发展报告》时指出,钢铁电商平台交易量高速增长的时期已经过去,未来或将维持20%左右的中速增长。这其中,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的增长量主要来自宝武的欧冶云商,若剔除欧冶云商的交易量,其他平台合计的总交易量在2016年的增幅仅为5%,2017年上半年的增幅为28.750%。欧冶云商增幅高达280%(2016年)和258%(2017年上半年),很重要的因素在于有宝武品牌的支撑。有专家在评论“双11”时指出,“我们要清醒地看到,电商网购的红火热闹,丝毫无法掩盖中国鲜有赢得世界认可的品牌的残酷性现实。”但是品牌的培育在于线下实体企业的“货真价实,诚信经营”。
电子商务在钢铁行业具有适用性和局限性
电子商务在各个行业的适用性表现有各自的特点,显然钢铁行业的电商与零售业的电商有共性的一面,也有个性的一面。其共性的一面是线上和线下应当融合发展,个性的一面在于钢材市场的区域性和钢材产品的专业性,而零售业的电商其销售的大多是通用性产品,如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等,没有区域性和专业性的局限。零售业电商在线下可以在全国各地设立实体店或网点,而钢铁企业只有其流通性较强的产品如螺纹钢、高线、棒材、普通热轧卷板、普通冷轧卷板等,比较适用于网络销售。
一般来说,对某一个钢企而言,其优势的销售半径大约是500公里,因为有物流成本的牵制。而且流通性较弱的专业性产品如个性化、定制化较明显的汽车板、家电板、石油及海洋油气运输用钢管、工程机械用钢材、电力用钢材、建筑用型材等,很难适用网络销售,期货等定制产品也不适合于电商平台。据新闻媒体调查,国内22家大中型钢企,其电商销售比例并不高,约在10%~20%,其销售产品大多是专业性较强的个性化、定制化产品。这些钢厂多有固定的传统销售渠道,有的是直接参与国家重点工程用钢竞标,有的是专为“一带一路”国家生产出口用钢材,因而对电商销售的依赖程度较低。笔者认为,产品只要能销售出去,选用电商平台或者传统渠道都可以,当然,最佳选择是线上与线下相融合,电商平台与传统销售相结合,因地制宜。
与零售电商相比,钢铁电商平台没有必要去中间化。因为在整个钢铁产业链中,中间商有两个主要功能――
一个是作为钢贸流通供应链的“蓄水池”,起到连接生产和消费的重要作用;
二是钢贸商自身有集物流、加工、技术服务为一体的总包商的功能。
由于我国钢铁工艺流程是高炉―转炉长流程,其生产特点是大批量、少规格、少品种。当客户需要少批量、多规格、多品种的钢材时,客户通常是委托钢贸商总承包,钢铁电商是无能为力的。比如,有一家建筑行业的用户,需要1000万吨结构用钢材,没有向钢企采购,而是由一家钢贸商总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