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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集团(01810.HK)发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6个月的中期业绩报告。财报显示,第二季度小米集团实现营收452.35亿元,同比增加68.3%,实现经调整净利润21.17亿元,同比增加25.1%。
小米集团发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6个月的中期业绩报告。财报显示,第二季度小米集团实现营收452.35亿元,同比增加68.3%,实现经调整净利润21.17亿元,同比增加25.1%。
其中,智能手机业务实现收入305.01亿元,同比增长71.5%,IoT与生活消费产品收入103.79亿元,同比增长18.9%,互联网服务收入39.58亿元,同比增长8.8%。
2018年第二季度,小米售出约3200万部智能手机,而2017年第二季度售出约2220万部。2018年第二季度,智能手机的平均售价为每部人民币952.3元,而2017年第二季度为每部人民币863.8元。MIUI的月活跃用户由2017年6月的1.46亿人增加41.7%至2018年6月的2.07亿人。
按地域划分,第二季度小米在中国大陆实现收入288.23亿元,占总收入的63.7%,在全球其他地区实现收入164.12亿元,占总收入的36.3%。
以下为小米各业务收入详情:
智能手机
智能手机分部收入由2017年第二季度的人民币192亿元增加58.7%至2018年第二季度的人民币305亿元,是由于销量及平均售价大幅提升。
2018年第二季度,我们售出约3200万部智能手机,而2017年第二季度售出约2220万部。2018年第二季度,智能手机的平均售价为每部人民币952.3元,而2017年第二季度为每部人民币863.8元。平均售价上升主要是由于我们的小米MIX 2S及小米8等中高端型号于中国市场的强劲销量所致,符合中国智能手机市场的消费者喜好的转变。第二季度加大推广力度以及4月米粉节与6月6.18年中大促等主要促销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我们的品牌知名度及销售表现。
IoT与生活消费产品
IoT与生活消费产品分部收入由2017年第二季度的人民币51亿元增加104.3%至2018年第二季度的人民币104亿元,主要是由于现有产品的强劲销售增长,尤其是智能电视及笔记本电脑。智能电视及笔记本电脑等主要IoT产品的销售收入由2017年第二季度的人民币16.90亿元增加147.2%至2018年第二季度的人民币41.78亿元。
互联网服务
互联网服务分部收入由2017年第二季度的人民币24亿元增加63.6%至2018年第二季度的人民币40亿元,主要是由于广告收入增加。MIUI的月活跃用户由2017年6月的1.46亿人增加41.7%至2018年6月的2.07亿人。平均每用户互联网服务收入(按截至某一年度6月30日止三个月的互联网服务收入除以该年度6月的月活跃用户的比值计算)由2017年第二季度的人民币16.6元增至2018年第二季度的人民币19.1元。
其他
其他收入由2017年第二季度的人民币159.8百万元增加148.6%至2018年第二季度的人民币397.4百万元,主要是硬件维修收入上升所致,与硬件销售增长趋势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