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可能地满足天猫用户春节期间的生活需求,天猫拟对截至2020年1月29日尚未完成发货,但在春节期间有意愿积极发货并最终达成到货时间要求的天猫商家订单予以激励。
【亿邦动力讯】1月30日消息,天猫平台昨日发布《2020年春节期间天猫商家物流时效激励规则》。公告显示,因疫情紧急,为尽可能地满足天猫用户春节期间的生活需求,天猫拟对截至2020年1月29日尚未完成发货,但在春节期间有意愿积极发货并最终达成到货时间要求的天猫商家订单予以激励。
亿邦动力获悉,根据天猫平台的激励规则,消费者付款时间在2020年1月20日至2月2日(正月初九)期间的订单,商家于2月5日(年十二)23:59:59前完成发货并有揽收记录;订单付款时间在2020年2月3日(年初十)至2月10日(年十七)期间的订单,商家于订单付款后的48小时内完成发货并有揽收记录的,经天猫评估确认后,每一笔订单商家将获得1元的激励,每个订单编号最多仅可获得1次激励。
天猫平台规定,以上符合激励要求的订单,发货地址与收货地址均在同一城市或者同一省份内的,要求次日达;发货地址与收货地址均在江浙沪皖区域内或者京津冀区域内的订单要求次日达;除上述情形外,若发货地址与收货地址已跨省的订单,要求3日达;发货地址或收货地址在新疆、西藏、内蒙古的订单要求5日达。
公告显示,激励金额将按照50%:50%的分配比例以阿里妈妈满折券发放到受激励商家的直通车和超级推荐账户内,该满折券仅可用于天猫商家在其开通的天猫直通车和超级推荐产品上抵扣推广消耗使用,抵扣比例为消耗金额的99%。
亿邦动力了解到,由于天猫系统无法对满折券进行实时抵扣,需卖家先充值消耗再进行满折券抵扣。为保障推广投放及时通畅,卖家需根据自身推广计划额度保持超级推荐账户内现金余额充足,系统将根据卖家实际已消耗金额进行满折券的抵扣。抵扣后账户内现金余额,卖家可以继续消耗或者申请退款。
但根据天猫方面规定,阿里妈妈满折券属折扣优惠,不可提现、不可转赠,亦不提供发票,且天猫商家必须已开通阿里妈妈直通车、超级推荐的账户,否则将无法收到满折券。
据了解,直通车满折券有效期为2020年3月2日至6月30日;超级推荐满折券有效期为4月1日至9月30日,逾期作废,天猫及阿里妈妈不退款,亦不补偿。
根据公告,天猫将于本次激励活动结束后整体核算可获得激励的订单数据,并最终于3月1日前完成阿里妈妈满折券发放,商家届时可关注阿里妈妈营销产品账户并查收。
需要注意的是,商家若提供虚假信息、恶意串通相关方或者要求物流合作方提前点击揽收、投递等不诚信方式不当获取激励,将无法获得全部激励权益;已获取的激励权益将被收回、已使用的激励权益需等额补偿。同时,天猫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按“扰乱市场秩序”进行处罚。
此外,如因商家违规行为,包括商品或者店铺被处以下架、屏蔽、删除、扣分、限制交易或者清退等措施,导致阿里妈妈满折券无法使用的,天猫及阿里妈妈将不进行任何退款、提现或补偿,并有权收回已发放的激励权益。
(文/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