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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4月2日向锤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下发了“限制消费令”,执行号为“(2020)京0105执7598号”。
4月4日消息,据36氪报道,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4月2日向锤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下发了“限制消费令”,执行号为“(2020)京0105执7598号”。
限制消费令显示,因锤子科技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锤子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锤子公司及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罗永浩,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据《电商报》了解,罗永浩曾在微博上表示,不会对自己失望,自己在想各种办法赚钱还债啊,做主播赚的又不是脏钱。
数据显示,在罗永浩4月1日抖音直播带货的首秀中,交易额超1.8亿,累计观看人数4892.2万,订单量近90万,音浪收入超36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