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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副会长刘俊海:个别社交电商平台不自律成假货洼地

电商报  石雨阅读:893赞:952020-05-25

他表示,利用社交电商平台卖假货,当然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卖家当然要承担欺诈的惩罚与赔偿责任。

5月25日消息,据天下网商报道,今年两会上,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在谈到“防控假货洼地”这一热议话题时表示,之所以出现假冒伪劣的洼地,主要是因为监管有待加强,平台自律有盲区,还有各界对于社交电商平台要不要纳入电子商务法约束有分歧。

中消协副会长刘俊海:个别社交电商平台不自律成假货洼地_人物_电商报

他表示,利用社交电商平台卖假货,当然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卖家当然要承担欺诈的惩罚与赔偿责任。另外,针对电子商务当中的社交电商平台需不需要单独再制定一部法律规范,刘俊海认为,只需要把电子商务法延伸到社交电商平台领域就可以了。

当前,直播带货、微商、社交电商等新模式迅速崛起,但它们也因为缺乏成熟的假货监管制度,成为投诉的“重灾区”。

据《电商报》了解,此前,5月1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五一”小长假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报告显示,大多数消费投诉吐槽类舆情与线上消费纠纷直接或间接相关。其中,在直播带货方面,直播带货火爆,但品控、售后、发货问题屡增不减。负面信息在4月30日出现小高峰;5月1日—5月5日假日期间,网络购物各日负面信息平稳。

另外,报告还指出,网络购物虚假发货、商品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反映较为集中。随着网红带货、直播带货成为网络购物新方式,有关网络购物在品控、售后、发货等方面的问题只增不减。

标签:刘俊海谈社交电商

作者:石雨

来源:电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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