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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关总署2020年第92号公告,拱北海关将于9月1日试点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
8月31日消息,日前,拱北海关举办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政策专题宣讲会,珠海中山共约200家企业,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参与宣讲会。记者从宣讲会上获悉,根据海关总署2020年第92号公告,拱北海关将于9月1日试点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
据介绍,海关总署相关公告发布后,拱北海关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推进表,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将试点正式开展的前期筹备工作细化到日。
为保证业务改革顺利实施,拱北海关结合关区工作实际,制定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方案、海外仓备案指引和报关单、申报清单填报说明,指导现场海关和相关企业顺利开展相关业务。前期,该关所属的中山海关、青茂海关等试点隶属海关通过"关企面对面"、网上问卷等形式开展业务调研,充分摸清关区企业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需求,近日相关测试工作已在紧锣密鼓开展中。
据《电商报》了解,8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在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增加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