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资讯>运营>淘宝平台欺诈工具类商品及服务规则变更
为了规范淘宝网网购平台的市场管理秩序,为消费者营造安全安心的网购环境,提升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和满意度,淘宝网将对《淘宝平台违禁信息管理规则》关于欺诈工具类商品及服务规则进行变更。
此次规则变更于2021年6月1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6月8日正式生效。
此次规则主要变更点:
新增折扣电费类商品及相关服务管控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欺诈工具类商品及服务
变更前
变更后
一)具有欺诈风险的商品及服务
每次扣A类12分的,
情节严重的每次扣A类48分
每次扣B类12分的,
情节严重的每次扣B类48分
以下内容,每次扣A类12分
1.不可查询或无法在72小时内到账的虚拟类商品:
(1)通过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官方不可查询到的话费类商品
(2)返还期限不可查询确定的,如充值100元话费返还50元,但是返还的50元没有明确的返还时间
(3)实际无法在七十二小时内到账的慢充卡类虚拟商品
一)具有欺诈风险的商品及服务
每次扣A类12分的,
情节严重的每次扣A类48分
每次扣B类12分的,
情节严重的每次扣B类48分
以下内容,每次扣A类12分
1.不可查询或无法在72小时内到账的虚拟类商品:
(1)通过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官方不可查询到的话费类商品
(2)返还期限不可查询确定的,如充值100元话费返还50元,但是返还的50元没有明确的返还时间
(3)实际无法在七十二小时内到账的慢充卡类虚拟商品
2. 不符合政府统一定价原则的公共事业缴费类商品或服务,如折扣电费
(十五)涉及欺诈、盗窃、作弊、骚扰他人等商品或服务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