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资讯>运营>《淘宝网关于不当获取使用信息实施细则》变更
构成不当方式的情形的说明进行细化。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变更前 |
变更后 |
二、哪些情形构成不当方式? (一)向第三方租借账号; (二)与第三方共享账号; (三)自行、授权或协助第三方对平台商业信息或平台系统进行地址扫描、网络端口扫描、操作系统探测等扫描及/或探测; (四)自行、授权或协助第三方以包括通过机器人、蜘蛛等程序或设备监视、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等方式擅自获取使用平台商业信息; (五)向第三方有偿或无偿出售平台商业信息或他人信息; (六)对外披露、共享平台商业信息或他人信息; (七)其他不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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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哪些情形构成不当方式? (一)向第三方租借账号; (二)与第三方共享账号; (三)自行、授权或协助第三方对平台商业信息或平台系统进行地址扫描、网络端口扫描、操作系统探测等扫描及/或探测; (四)自行、授权或协助第三方以包括通过机器人、木马、爬虫等程序或设备监视、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等方式擅自获取使用平台商业信息/他人信息。 ; (五)向第三方有偿或无偿出售平台商业信息或他人信息; (六)对外披露、共享平台商业信息或他人信息; (七)其他不当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