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阳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最高可获1000万元补助。近日,沈阳市印发了《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包含16条具体支持方向,涵盖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培育、平台建设、企业落户、园区建设等方面。
直接支持企业的政策有九条,包括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交易额规模、线上经营产生费用、跨境电商企业营销费用、跨境电商支付机构落户、海外仓建设租赁、保税仓建设、海关监管场所建设、国际物流费用、信用保险费用等。其中,在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方面,政策提出,跨境电商年交易额(包括9610、1210、9710、9810模式)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交易额的1%或0.8%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支持平台建设的四条举措涉及建设跨境电商O2O体验店、综合服务平台、企业交易平台以及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运营费用等。其中,企业在沈阳地区建设跨境电商O2O线下体验店的,按照装修、展示设施投资额的50%给予扶持。当年新建单店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多店累计达到300平方米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扶持;面积达到500平方米、累计1000平方米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扶持;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累计2000平方米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扶持。
支持园区建设方面,对经过认定且经营满一年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实际使用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且入驻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达到10家以上的,给予园区主办方每平方米50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每个园区资金扶持不超过200万元。
沈阳市还支持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跨境电商人才培训,面向个人培训的,每培训班次不低于30天,且每班次不少于50人的,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面向企业培训的,每培训班次不低于5天,且每班次不少于20人的,按照实际发生的年培训费用给予不超过20%的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个培训机构资金扶持总额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