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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资讯>企业>美团因不正当竞争被判赔饿了么100万元
10月13日,据青岛中院微信消息,日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饿了么”诉“美团”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外卖”平台的经营者)停止涉案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平台的经营者)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00万元。双方均服判不上诉,“美团”表示将主动履行判决。
(图片采集自“青岛中院”微信公众号)
据了解,就在10月8日,针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罚款,计34.4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