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资讯>观察>财富密码“冰墩墩”火爆全球,但这些行为都侵权了!
随着北京冬奥会如火如荼地进行,
吉祥物“冰墩墩”也火爆全网,
成为妥妥的财富密码!
但是因为一“墩”难求,也滋生了一些问题:
比如说,黄牛高价倒卖“冰墩墩”,从中牟利;
有人买不着,自制“冰墩墩”,
甚至朋友圈售卖开辟发家致富新路子;
有人在网络上制作、传播
“冰墩墩”“雪容融”表情包以及相关周边产品;
但是要小心,这些行为很有可能是侵权的。
近日,不少商家因为使用冰墩墩的形象被查处引起了很多关注。这其中包括将冰墩墩的形象用在礼品册、蛋糕和玩偶上等。
根据规定,未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形象和名称。擅自生产玩具、玩偶或者将其用于服装、玩具等周边衍生产品的行为,都可能触犯版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的有关规定。
除了冰墩墩外,冬奥很多元素都需要注意,比如说,在淘宝平台上,就明确规定了以下行为都是侵权的:
1、非特许渠道销售北京冬奥吉祥物,纪念品等周边
2、未经授权销售带有奥运标志标识的商品
3、非中国大陆赞助商,在中国大陆使用奥运宣传
4、销售假冒奥运产品、奥运安保产品等
5、未经授权,在商品或宣传中使用奥运会相关名称、简称、口号等,包括但不限于
1)“奥林匹克运动会”中英文名,包括简称和全称,如“奥林匹克”、“冬奥”、“奥运”;
2)举办城市+年份,如“北京2022”,“Beijing2022” ;
3)五环标志,吉祥物名称,吉祥物形象,火炬形象,运动项目符号以及纪念品等;
4)“一起向未来” “Together for a Shared Future"
那么,什么情形下是不侵权的呢?
如果使用行为符合为个人欣赏目的而使用,比如将其图样编织在围巾手套等个人用品上仅供自己使用;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在报道新闻时对该形象的再现等使用方式,通常并不会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构成侵权。
需要注意的是,著作权的侵权判定并不以使用行为是否具有商业营利目的为构成要件,特别是在通过网络传播作品的情形下。如果擅自将“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做成类似表情包的图案,在网上传播,即使不涉及收费,如果该行为未经组委会许可,也属于侵权行为。
冰墩墩虽然流量很大,但是极有可能造成侵权现象的发生,这方面的商家一定要注意了,千万不要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