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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厦门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2年厦门将继续对电子商务发展项目予以支持。此次《通知》明确将对9类项目进行奖励奖励涉及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园区等。
《通知》表示,电子商务平台落户厦门将获得最高150万元奖励。此外,厦门市将对电子商务园区主办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直播电商园区和基地进行奖励。其中,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园区主办方将按照面积获得累计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扶持资金须用于提升载体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人才、物流、仓储等公共配套服务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符合条件的直播电商园区的主办方,也将按入驻电子商务企业实际租售面积获得最高200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