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资讯>政策>北京市已正式启用“食安封签”
4月1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实施《网络餐饮服务餐饮安全管理规范》。
其中明确规定了打包和配送要求,包括应使用外卖包装封签或一次性封口的外包装袋等密封方式,封签、外包装袋口在开启后应无法复原;在配送过程中不应打开外包装,发生食品污染的应终止配送;装卸时,配送设备设施的门、盖应随开随关等。
与此同时,新规中还指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随餐提供食品制作时间、建议食用时限等与食用相关的信息。食品制作后应立即打包配送,需暂存的易腐食品暂存时间不应超过 1 小时,暂存温度热藏宜为60℃以上,冷藏宜为8℃以下。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应真实准确发布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菜品照片、价格、分量、规格或建议食用人数等与交易相关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同时还要求,平台应审核并展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证照等相关资质证明。第三方平台还应审核并展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体门店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品牌、地址等,同时展示表明门店身份的门面、门头、牌匾或商标、售卖台等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