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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利润同比下降0.8%
07月29日消息,北京市统计局公开数据显示: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利润同比下降0.8%。
以下为数据公告原文:
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0163.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7%;实现利润总额733.7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8%。
分经济类型看,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47.1亿元,同比下降2.6%;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97亿元,同比增长2.9%。
分规模看,大中型企业实现利润总额622.5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4%。
分行业看,在39个工业行业大类中,15个行业利润同比增长。其中,医药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80.3亿元,同比下降26%;汽车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207.4亿元,同比增长16.5%;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105.2亿元,同比增长19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总额150.8亿元,同比下降22.1%。
截至6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4527亿元,同比下降1.6%;产成品资金994.1亿元,同比增长4%。
规模以上工业利润累计增速
单位: %
附注:
一、统计范围
2010年以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2011年开始,调整为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二、采集渠道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按照《工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如实填报统计报表,通过统计数据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北京统计部门经过审核,汇总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数据,经国家统计局统一审核评估后对外发布。
此外,北京市日前还公布了以下关键数据:
内容提要:2019年7月,北京市统计局通过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的方式,对在北京市居住时间超一年的55周岁及以上居民开展了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状况及需求调查。调查显示:近6成受访居民认为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较一年前有改善,逾5成对居住地周边现有的居家养老服务或设施表示满意。居民居住地周边医疗卫生服务的覆盖率最高,无障碍设施和医疗卫生服务备受好评。同时,部分老人吃饭、出行不便等问题亟待解决,养老驿站数量不足、设施和服务有待完善,特定老年群体对部分养老服务的需求较为迫切。
随着北京市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市民对养老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居家养老作为大多数老年人主要的养老方式,其供需矛盾逐步显现。为了解当前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现状、服务与老年人需求对接情况,2019年7月,市统计局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的方式对2000名在本市16个区居住时间超一年的55周岁及以上居民开展了民意调查。调查结果显示:
一、居民对本市居家养老的关注情况和总体评价
近年来,北京市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措施,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加大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居民对此予以较高的关注。
(一)近8成居民对增设养老驿站表示关注
调查显示,北京市近年出台的养老政策措施中,受访居民对“增设养老驿站”关注的比例相对较高,为78.6%;其后是“增加老人用餐渠道”“向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制发养老助残卡”和“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补贴、津贴”,表示关注的居民比例均在6成以上;5成以上居民关注“定期巡视探访独居、高龄老年人”和“老楼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见图1)。
图1 居民对北京市近年出台养老政策措施的关注比例(多选)
调查中,核心区居民对“增设养老驿站”和“老楼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关注的比例在各区域中最高,分别为82%和57%;中心城区居民关注“增加老人用餐渠道”的比例为71.3%;生态涵养区居民关注“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补贴、津贴”“向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制发养老助残卡”和“定期巡视探访独居、高龄老年人”的比例高于其他区域。城镇居民对各项养老相关政策的关注度基本高于农村(见表1)。
表1 各地区居民对北京市近年出台养老政策措施关注比例(多选)
单位:%
(二)近6成居民认为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有改善
与一年前相比,58%的受访居民表示北京市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有改善;其中,表示“改善很大”的比例为18.1%,“略有改善”为39.9%。另外,34.3%居民表示没变化,7.7%表示变差了或说不好(见图2)。
图2 居民对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改善情况的评价
调查中,城市副中心表示北京市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较一年前有改善的居民比例在各区域中最高,为68.5%,高出全市平均水平10.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认为有改善的比例为61.7%,高出城镇4.8个百分点。
(三)逾5成居民对居住地周边现有的居家养老服务或设施满意
调查显示,受访居民对居住地周边现有的居家养老服务或设施的总体满意度为52.1%。调查中,城市副中心居民对居住地周边现有的居家养老服务或设施的总体满意度高于其他区域,为60%;农村居民的总体满意度为56.7%,高出城镇5.9个百分点;完全能自理的居民满意度高出部分或完全不能自理的居民14.7个百分点(见表2)。
表2 居民对居家养老服务或设施的总体满意度
单位:%
二、本市居家养老服务或设施的居民覆盖率及满意度
近年来,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以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创新服务模式,通过站点式的居家养老设施建设、串联,为老年人提供专业、规范的居家养老服务,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居住地周边医疗卫生服务的覆盖率最高
在调查涉及的12项居家养老服务或设施中,75.1%的居民表示居住地周边有医疗卫生服务,比例最高;其次是健身休闲场所设施及老人体育活动比赛,比例为66.7%;无障碍设施和公共文化设施及活动,覆盖率均在4成以上(见图3)。
图3 居家养老服务或设施的居民覆盖率
分区域看,核心区有6项居家养老服务或设施的覆盖率在各区域中最高,其中助餐服务、老年教育和培训活动、日间照料服务、老人家政服务分别高出全市平均水平8.1个、7个、5.9个和5.3个百分点;中心城区健身休闲场所设施及老人体育活动比赛、无障碍设施和老人紧急救援服务的覆盖率均高于其他区域,其中,无障碍设施的覆盖率高出全市平均水平10.5个百分点;生态涵养区公共文化设施及活动的覆盖率最高,高出全市平均水平8.8个百分点(见表3)。
表3 各地区居家养老服务或设施的居民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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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障碍设施和医疗卫生服务备受好评
调查中,表示居住地周边有居家养老服务或设施的居民对现有的相关服务或设施进行了评价。调查显示,相关居民对居住地周边无障碍设施、医疗卫生服务、精神关爱服务和公共文化设施及活动4个方面的满意度较高,均在85%以上;其后是老年教育和培训活动、老人紧急救援服务、健身休闲场所设施及老人体育活动比赛,满意度均在80%以上;助餐服务、日间照料服务和老人家庭护理服务的满意度相对较低,但均在7成以上(见图4)。
图4 居民对居住地周边现有居家养老服务或设施的满意度评价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对居住地周边健身休闲场所设施及老人体育活动比赛、公共文化设施及活动、医疗卫生服务、精神关爱服务、老年人紧急救援服务和老年人家庭护理服务6个方面的满意度均高于农村。
三、目前本市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的问题与不足
随着老年人口比重的增长,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虽然获得较快的发展,但老年群体服务需求随着社会变迁在发生转变,当前的养老服务仍在供给总量、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一些短板亟待补齐。
(一)部分老人吃饭、出行不便等问题亟待解决
调查显示,30.3%的受访居民表示居住地周边居家养老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是“老人吃饭不方便”;表示“老人上下楼、出行不方便”“紧急救援服务缺乏”“缺少社区或居家养老机构”和“老人就近看病拿药不方便”亟待解决的居民比例均在2成以上(见图5)。
图5 居家养老亟待解决的问题比例(限选3项)
分区域看,核心区居民表示居住地周边居家养老方面存在亟待解决问题的比例大部分高于其他区域;中心城区表示“老人吃饭不方便”亟待解决的居民比例高出全市平均水平3.4个百分点;城市副中心认为“老人就近看病拿药不方便”亟待解决的居民比例高出全市平均水平9.6个百分点。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认为居住地周边居家养老方面存在亟待解决问题的比例基本高于农村,其中“老人吃饭不方便”和“老人上下楼、出行不方便”均高出农村10个百分点以上;农村居民认为“老人就近看病拿药不方便”的比例高出城镇15.6个百分点(见表4)。
表4 各地区居家养老亟待解决的问题比例(限选3项)
单位:%
(二)养老驿站数量不足、设施和服务有待进一步完善
目前,北京市通过提供场所、补贴等优惠政策持续加大养老驿站的建设力度,帮助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各类养老服务。养老驿站为居民居家养老带来诸多便利,主要有“吃饭更方便”“提供了医疗方面帮助”“文娱活动更丰富”和“减轻了家务负担”。同时,养老驿站数量不足、设施和服务不能完全满足需求等问题仍待进一步解决。
调查显示,受访居民中表示居住地周边有养老驿站的比例为16.2%,养老驿站的数量与居民的实际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在表示居住地周边建有养老驿站的323位居民中,有55.4%认为养老驿站在服务方面存在不足。其中,表示“场地小、设施旧、环境差”和“收费贵”的居民比例相对较高,分别为49.2%和47.5%;其后是“工作人员少、不专业”和“服务内容少、质量差”,居民比例均在3成以上;认为“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的为10.6%(见图6)。
图6 居民认为居住地周边养老驿站存在的不足(多选)
(三)特定老年群体的部分养老需求相对突出
调查中,独居、失能或高龄特定老年群体在对本市居家养老服务现状评价的过程中表达了自身诉求,需重点关注。
独居居民,居家养老需求在生活服务和法律教育方面均有所侧重。调查显示,独居居民对居家养老总体满意度明显较低,对所享受到的老年教育和培训活动、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老人家政服务和助餐服务满意度低于全市9个到14个百分点不等,并急切希望解决“老人吃饭不方便”问题。
失能或部分失能居民,对于福利补贴政策、医疗康复和家政服务的需求较为迫切。调查显示,失能或部分失能居民对“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补贴、津贴”政策措施的关注度高出完全能自理的居民12.1个百分点,并希望进一步解决老人看病拿药和做家务不方便的问题。
高龄老人,希望改进基础性养老服务质量,重视对老人的精神慰藉。调查显示,高龄老人对目前所享受到的助餐服务、日间照料和精神关爱服务的满意度均低于全市7个百分点以上,并认为居住地周边养老驿站收费贵的问题相对突出。
四、进一步提升本市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的意见建议
近年来,北京市坚持以老年人为本、贴近社会需求,构建并逐步完善“三边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服务的水平和品质得到有效提升,但是与社会对居家养老服务“精细化、多元多样化、特色化”等更高层次的期待仍存在较大差距,居民满意度偏低。根据居民反映的问题,建议如下:
(一)不断深化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
当前,本市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项目和能力相对不足。建议:一是巩固完善“三边四级”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及设施配置,包括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工作,同时以老人实际需求为导向,对老人助餐、家庭护理和家政等生活照料服务继续提质增效;二是加快推进养老机构改革,激活运作活力,积极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养老行业,充分利用社区资源,组建专业运营团队,增设养老驿站,扩大养老领域服务供给;三是推动养老服务人才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探索行业补贴,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养老服务规范化、专业化程度。
(二)优化健全郊区和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北京市的郊区和农村地区在不同程度和层次上存在养老服务供给相对不足的问题,需引起足够重视。建议:一方面充分发挥郊区优质养老资源和要素的作用,结合郊区的区域特征开发与试点养老服务区域共建模式,发展地区养老服务品牌与规模,进而健全完善区域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另一方面继续调整和完善农村养老政策制度,探索创新农村养老服务模式,高效链接社会资源,通过设施或场地补贴、税费减免等支持举措引导农村基础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同时鼓励邻里互助、低龄老人志愿服务以及就近集中帮扶等方式促进农村养老服务的发展,精准补足农村地区养老服务短板。
(三)继续增加针对特定老年群体的社会福利和服务
独居、高龄以及失能的受访者在社会生活中某些养老需求相对突出,对于相关政策举措非常关注,期望以后养老服务、社会保障体系的融合度、支撑力度更充足,人群覆盖更广泛。建议:一是加强对失能、失智、失独、独居和高龄等特殊居家老人实现动态管理和服务,更加精准地采取相应保障措施,如提升特殊困难老人的社会福利水平、健全相关救助制度,增加住房、医疗、供暖、家庭护理等相应补贴,重视特定群体的生活质量。二是积极对接社会服务机构,建立多方联动机制,努力满足特定群体的基础性物质需求,将特定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如助餐、医疗护理、代办代缴、日间照料服务等评估量化并对接到各服务平台,按需提供服务。三是重视老人的精神需求,组织丰富的教育培训、文体娱乐和维权保障宣讲等活动,充实老人的精神世界,满足特定老年群体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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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973.3亿元,同比下降16.3%。其中,限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网上零售额为1899.2亿元,同比增长25.8%。
从消费形态看,商品零售5654.7亿元,同比下降13.6%;餐饮收入318.6亿元,同比下降46.2%。
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类值中,增速较高的有:通讯器材类商品实现零售额711.3亿元,同比增长36.1%;粮油、食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450.7亿元,同比增长14%;饮料类商品实现零售额76.7亿元,同比增长42%;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79.2亿元,同比增长25.6%。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增速
单位 %
附注:
一、修订说明
国家统计局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全国及各省市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0年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二、统计范围
北京市地域内有消费品零售业务活动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三、采集渠道
按照《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①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1]通过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②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抽样调查获取数据,进而推算总体。
四、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用于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其中:限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网上零售额:指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通过互联网取得订单并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用于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自2020年起,限上批零业网上零售额调整为限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网上零售额。
[1]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限额标准:①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②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③住宿业:星级饭店及星级饭店以外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④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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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市场建设情况
上半年,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新开工面积为1065.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8%。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为661.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9.6%;办公楼为12.3万平方米,下降84.7%;商业营业用房为52.3万平方米,下降16.2%。
全市房屋竣工面积为238.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3%。其中,住宅竣工面积为117.1万平方米,下降13.4%;办公楼为45.2万平方米,增长73.8%;商业营业用房为22万平方米,增长63%。
二、房地产市场销售情况
上半年,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为296.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3.6%。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为213.1万平方米,下降35.4%;办公楼为13.6万平方米,下降36.4%;商业营业用房为40.3万平方米,增长2.1倍。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情况
上半年,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为2163.4亿元,同比下降20.7%。其中,国内贷款为653.3亿元,下降20.9%;自筹资金为461.6亿元,下降22.8%;定金及预收款为836.5亿元,下降21.3%。
附注:房地产市场主要指标的统计范围、指标解释、数据来源及发布频率
1.统计范围: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2.采集渠道:
纳入统计范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要求,通过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3.指标解释
商业营业用房:指商业、粮食、供销、饮食服务业等部门对外营业的用房,如度假村、饭店、商店、门市部、粮店、书店、供销店、饮食店、菜店、加油站、日杂等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