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您在开店与退店过程中提供更好的指引,便于查找经营过程中的店铺相关规则,淘宝网将对店铺开店及退店相关规则做进一步优化调整。此次规则变更于2021年5月6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5月13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点:
1、新增《淘宝网开店规范》《淘宝网店铺命名及信息规范》《淘宝网店铺经营主体变更规范》《淘宝网退店规范》,吸收原《淘宝网开店与退出实施细则》内容。
2、调整《淘宝平台规则总则》第十四条【开店与退出】的内容,与《淘宝网开店规范》《淘宝网店铺命名及信息规范》《淘宝网店铺经营主体变更规范》《淘宝网退店规范》相衔接。
3、新增《淘宝网开店规范》在吸收原《淘宝网开店与退出实施细则》内容基础上,新增要求:(1)开店入驻要求中新增“未因违规行为被限制创建店铺”;(2)原同一会员开店数量限制变更为“同一身份主体”,并在规则解读中将“同一身份主体”认定标准明确为同一身份证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4、新增《淘宝网退店规范》除合并原《淘宝网开店与退出实施细则》中注销店铺、释放店铺内容外,新增关闭店铺、查封账户两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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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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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开店与退出】会员满足相关条件后,方可根据淘宝网设置的流程创建店铺或变更店铺经营主体。正常情况下,一个会员作为卖家仅能开设一个店铺,具备一定持续经营能力、满足一定经营条件的诚信卖家,可享有开设多店的权益。 店铺在一定期间内持续无出售中商品的,淘宝网可以释放该店铺。 卖家可通过淘宝网设置的流程注销店铺,店铺注销前须对已达成的交易履行发货、退换货、维权投诉处理等交易保障义务。 |
第十四条 【开店与退店】会员在淘宝网开店或退店应遵守以下要求: (一)开店:会员满足相关条件后,方可根据淘宝网设置的流程创建店铺。正常情况下,一个会员作为卖家仅能开设一个店铺,具备一定持续经营能力、满足一定经营条件的诚信卖家,可享有开设多店的权益,详见《淘宝网开店规范》。 (二)店铺信息设置:卖家在设置店铺名、店铺域名、店标、店铺介绍等店铺信息时应遵守《淘宝网店铺命名及信息规范》。 (三)店铺经营主体变更:卖家满足一定条件可进行店铺经营主体变更,详见《淘宝网店铺经营主体变更规范》。 (四)退店:卖家主动注销店铺或被淘宝网按照相关规则彻底释放店铺、关闭店铺、查封账户的,店铺对应的店铺名及域名可供其他卖家申请使用,详细可参照《淘宝网退店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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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实施细则下线失效,内容拆分融入《淘宝网开店规范》《淘宝网店铺命名及信息规范》《淘宝网店铺经营主体变更规范》《淘宝网退店规范》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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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淘宝网店铺分为个人店铺和企业店铺,如何区分个人店铺和企业店铺? 个人店铺为自然人店铺和自然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店铺两种情况,其中开店主体为自然人的,须基于其个人身份信息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开店主体为个体工商户的,须基于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信息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 除个体工商户外,其他基于营业执照信息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的开店主体所开设的店铺为企业店铺,企业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
二、会员创建店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会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创建店铺: (一)提供店铺负责人真实有效的信息,通过淘宝网身份认证; (二)符合淘宝网对店铺负责人的年龄要求; (三)将其淘宝网账户与已通过实名认证、信息完善的支付宝账户绑定; (四)经淘宝网排查认定,该账户实际控制人的其他阿里平台账户未被阿里平台处以特定严重违规行为处罚或发生过严重危及交易安全的情形,特殊情形除外。 上述(四)中的特定严重违规行为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骗取他人财物、出售假冒商品/严重侵权等严重违规行为处罚。 上述(四)中的严重危及交易安全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短期内因投诉量或店铺退款纠纷量过大且卖家未配合导致买家大量钱款损失的、卖家交付买家的商品存在大量劣质或货不对板情形。 上述(四)中的特殊情形,是指淘宝网根据风险综合评估,该账户符合缴存开店违规风险保证金资格并完成缴存的情形。
三、开店违规风险保证金是怎样的? (一)开店违规风险保证金缴存标准是怎样的? 淘宝网根据会员风险综合评估,设置不同的缴存金额,具体以流程中页面说明为准。 (二)什么情况下开店违规风险保证金会被罚扣? 会员足额缴存开店违规风险保证金后,180天内被处以特定严重违规行为处罚或发生严重危及交易安全的情形,开店违规风险保证金予以罚扣。 (三)缴存开店违规风险保证金后,什么情况下开店违规风险保证金余额会被解冻? 1、7天内未激活店铺予以解冻; 2、180天内店铺彻底被释放予以解冻; 3、180天内店铺未被处以特定严重违规行为处罚或发生严重危及交易安全的情形,180天后予以解冻。
四、什么是“店铺负责人”? (一)自然人开店或自然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开店的,该自然人即为店铺负责人; (二)企业店铺的店铺负责人包含但不限于: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店铺运营人,需要对该店铺的运营及管理全面负责。 淘宝网身份认证须店铺负责人按系统要求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有效联系方式、真实地址。
五、 “店铺负责人的年龄要求”具体是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个要求? 个人店铺的负责人年龄须满16周岁;企业店铺的负责人年龄须满18周岁。 参考民法相关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淘宝网开店可理解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范畴,故自然人开店要求满足16周岁及以上。 企业店铺要求必须持有效企业类型的营业执照,依据工商注册营业执照的年龄要求下限18周岁,故企业店铺负责人要求18周岁及以上。
十二、享受多店权益须满足哪些要求? 同一会员已开设的店铺均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具体以产品页面提示为准: (一)近365天无出售假冒商品违规/严重违规、一般违规扣分达12分(含)以上等违规记录,且无其他风险特征; (二)满足一定经营条件(如近365天成交规模达到一定条件、持续有成交等)。 举例:小明用X公司开设“店铺A” ,当店铺A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时,小明可申请用X公司营业执照开设第二家店铺“店铺B”;当店铺A和店铺B均满足以上条件时,小明可申请用X公司营业执照开设第三家店铺“店铺C” ,依此类推。 |
《淘宝网开店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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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创建淘宝网店铺的会员。 第二条【店铺入驻通用要求】 淘宝网会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创建店铺: (一)提供店铺负责人真实有效的信息,并通过淘宝网身份认证; (二)符合淘宝网对店铺负责人的年龄要求; (三)将其淘宝网账户与已通过实名认证、信息完善的支付宝账户绑定; (四)经淘宝网排查认定,该账户实际控制人的其他阿里平台账户未被阿里平台处以特定严重违规行为处罚或发生过严重危及交易安全的情形; (五)未因违规行为被限制创建店铺。 (六)根据淘宝网对会员风险的综合评估,部分会员须在开店前完成相应开店违规风险保证金的缴存; 第三条【个人店铺入驻要求】 淘宝网个人店铺分为自然人店铺和自然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店铺,须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一)开店主体为自然人的,须基于其个人身份信息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 (二)开店主体为个体工商户的,须基于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信息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 第四条【企业店铺入驻要求】 淘宝网企业店铺开店主体为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企业主体,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须基于企业营业执照信息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 第五条【开店数量限制】 正常情况下,同一身份主体作为卖家仅能开设一个店铺,具备一定持续经营能力、满足一定经营条件的诚信卖家,可享有开设多店的权益。 第六条【店铺激活】 会员开设的店铺被彻底释放或删除的,符合本规范店铺入驻要求的会员仍可通过开店流程重新激活店铺。 第七条【生效时间】 本规范自2016年6月28日首次生效,2021年5月13日最新修订。 ———————————————————————
规则解读: 一、如何理解【店铺入驻通用要求】中的“店铺负责人”“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 (一)自然人开店或自然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开店的,该自然人即为店铺负责人; (二)企业店铺的店铺负责人包含但不限于: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店铺运营人,需要对该店铺的运营及管理全面负责。 淘宝网身份认证须店铺负责人按系统要求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有效联系方式、真实地址。
二、 如何理解“符合淘宝网对店铺负责人的年龄要求”? 个人店铺的负责人年龄须满16周岁;企业店铺的负责人年龄须满18周岁。 参考民法相关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淘宝网开店可理解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范畴,故自然人开店要求满足16周岁及以上。 企业店铺要求必须持有效企业类型的营业执照,依据工商注册营业执照的年龄要求下限18周岁,故企业店铺负责人要求18周岁及以上。
三、如何理解【店铺入驻通用要求】中的 “特定严重违规行为处罚”“严重危及交易安全的情形”? (一)特定严重违规行为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骗取他人财物、出售假冒商品/严重侵权等严重违规行为处罚。 (二)严重危及交易安全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短期内因投诉量或店铺退款纠纷量过大且卖家未配合导致买家大量钱款损失的、卖家交付买家的商品存在大量劣质或货不对板情形。
四、开店违规风险保证金是什么? (一)开店违规风险保证金缴存标准是怎样的? 淘宝网根据会员风险综合评估,设置不同的缴存金额,具体以流程中页面说明为准。 (二)什么情况下开店违规风险保证金会被罚扣? 会员足额缴存开店违规风险保证金后,180天内被处以特定严重违规行为处罚或发生严重危及交易安全的情形,开店违规风险保证金予以罚扣。 (三)缴存开店违规风险保证金后,什么情况下开店违规风险保证金余额会被解冻? 1、7天内未激活店铺予以解冻; 2、180天内店铺彻底被释放予以解冻; 3、180天内店铺未被处以特定严重违规行为处罚或发生严重危及交易安全的情形,180天后予以解冻。
五、如何理解 “同一身份主体作为卖家仅能开设一个店铺”? 卖家以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企业身份开店时,一个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名下仅能开设一家店铺。
六、享受多店权益具体须满足哪些要求? 同一会员已开设的店铺均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具体以产品页面提示为准: (一)近365天无出售假冒商品违规/严重违规、一般违规扣分达12分(含)以上等违规记录,且无其他风险特征; (二)满足一定经营条件(如近365天成交规模达到一定条件、持续有成交等)。 举例:小明用X公司开设“店铺A” ,当店铺A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时,小明可申请用X公司营业执照开设第二家店铺“店铺B”;当店铺A和店铺B均满足以上条件时,小明可申请用X公司营业执照开设第三家店铺“店铺C” ,依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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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店铺信息包括哪些?淘宝网店铺信息中具体有哪些信息不允许使用的? 淘宝网店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名、店铺域名、店标、店铺介绍等。以下信息不能使用: (一)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二)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三)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四)同第三方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如:中国邮政、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和中国铁通等; (五)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使用,但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可继续有效; (六)不得包含旗舰、专卖等词语; (七)不得包含未经淘宝或阿里巴巴集团授权、许可使用的名称、标识或其他信息。如: (1)含有“淘宝特许”、“淘宝授权”及近似含义的词语; (2)“淘宝”、“淘宝网”、“天猫”、“飞猪”等代表淘宝特殊含义的词语或标识; (3)心、钻、冠等与淘宝信用评价相关的词语或标识; (4)阿里巴巴集团及旗下其他公司的名称或标识。 (八)不得包含淘宝相关机构或组织名义信息,以及虚假的淘宝资质或淘宝特定服务、活动等信息。如: (1)非商盟店铺的店铺名命名为**商盟,或非商盟的店铺在店铺中使用商盟进行宣传; (2)不具有相关资质或未参加淘宝相关活动的店铺,使用与特定资质或活动相关的特定含义的词语,如:聚划算、消费者保障计划、先行赔付等。 (九)含有不真实内容或者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十)其他淘宝平台禁止使用的信息。
七、淘宝网店铺名、域名能否修改? 淘宝网店铺名可以更改,店铺初始域名不可修改,卖家可订购店铺相关工具申请使用或修改二级域名。 |
《淘宝网店铺命名及信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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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淘宝网店铺,店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名、店铺域名、店标、店铺介绍等。 第二条【禁用信息】 店铺信息不得使用如下信息: (一)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二)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三)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四)同第三方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如:中国邮政、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和中国铁通等; (五)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但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可继续使用; (六)包含旗舰、专卖等词语; (七)包含未经淘宝或阿里巴巴集团授权、许可使用的名称、标识或其他信息。如: 1.含有“淘宝特许”、“淘宝授权”及近似含义的词语; 2.“淘宝”、“淘宝网”、“天猫”、“飞猪”等代表淘宝特殊含义的词语或标识; 3.心、钻、冠等与淘宝信用评价相关的词语或标识; 4.阿里巴巴集团及旗下其他公司的名称或标识。 (八)包含淘宝相关机构或组织名义信息,以及虚假的淘宝资质或淘宝特定服务、活动等信息。如: 1.非商盟店铺的店铺名命名为**商盟,或非商盟的店铺在店铺中使用商盟进行宣传; 2.不具有相关资质或未参加淘宝相关活动的店铺,使用与特定资质或活动相关的特定含义的词语,如:聚划算、消费者保障计划、先行赔付等。 (九)含有不真实内容或者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十)其他淘宝平台禁止使用的信息。 第三条【违规处理】 淘宝网卖家在店铺信息中使用违反本规范的信息的,按《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生效时间】 本规范自2009年1月1日首次生效,于2021年5月13日最新修订。 ——————————————————
规则解读: 一、淘宝网店铺名、域名能否修改? 淘宝网店铺名可以更改,店铺初始域名不可修改,卖家可订购店铺相关工具申请使用或修改二级域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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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什么是变更店铺经营主体? 店铺经营主体,指经淘宝网认证的该店铺账户的注册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变更店铺经营主体,指店铺在经营过程中,符合一定要求,经申请并获平台同意后,变更店铺经营主体的行为。 店铺经营主体变更中的“申请方”、“接收方”具体指: 申请方,即店铺现主体,指当前淘宝网店铺的认证主体。 接收方,即店铺新主体,指变更后淘宝网店铺的认证主体。
九、淘宝网店铺经营主体变更包括几种类型? 淘宝网店铺经营主体变更包括以下类型: (一)协议变更:申请方与接收方就店铺经营主体变更达成协议约定,经淘宝及其关联公司等相关方同意而进行的店铺经营主体变更。 (二)自然人店铺升级:申请方作为接收方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店铺经营主体从个人身份认证升级为营业执照认证的变更。 (三)降为自然人店铺:接收方作为申请方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店铺经营主体从营业执照认证降为个人身份认证的变更。 (四)亲属关系变更:申请方和接收方之间存在一定亲属关系如继承等而进行的店铺经营主体变更。 (五)其他类型:如基于司法判决等的店铺经营主体变更。
店铺经营主体变更时,店铺、申请方及接收方均须满足一定条件,申请方和接收方须如实提供资料和信息并完成流程中相关操作。淘宝网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申请资料、公司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因素)判断是否同意店铺经营主体变更申请,同时可在申请变更期间及变更后要求申请方或接收方提供其他资料和信息。 (一)店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方可提交经营主体变更: 1.店铺状态正常; 2.店铺未处于经营主体变更流程中。 (二)申请方及接收方须满足淘宝网设定的条件(包括接收方须满足创建店铺的条件),具体以流程中页面说明为准。 (三)申请方及接收方须按如下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具体以流程中页面说明为准:
(四)相关费用: 1.因淘宝在变更过程中提供相应技术服务支持,申请方须支付200元人民币作为技术服务费。 2.为确保接收方承接店铺后诚信规范经营,保障消费者权益及维护市场秩序,针对“协议变更”情形,淘宝网可视店铺及接收方的情况,要求接收方缴存一定金额的经营承诺金,淘宝网可根据店铺经营主体变更后的店铺违规等情况对经营承诺金进行冻结及扣除,具体以流程中页面说明为准。
十一、 针对“协议变更”,什么场景下店铺经营承诺金会被冻结、解冻、扣除? (一)冻结及解冻 通过“协议变更”方式完成店铺经营主体变更的,接收方缴纳的经营承诺金将被冻结,该冻结时长称为“观察期”。观察期自店铺经营主体变更成功之日起计算,总时长为180天,观察期每90天为一个周期,共两个周期,未达到以下扣除情形的,每个周期结束后,系统将分别解冻50%比例的经营承诺金。 (二)扣除 通过“协议变更”方式完成店铺经营主体变更后,若店铺出现特定严重违规行为处罚或发生过严重危及交易安全的情形,自处罚之日起,经营承诺金将预冻结90天,90天后店铺仍为以上情形的,经营承诺金将被扣除。 |
《淘宝网店铺经营主体变更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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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淘宝网店铺,店铺的经营主体经申请并获平台同意后,可进行经营主体变更,其店铺、申请方及接收方均须满足本规范规定的条件。 第二条【变更类型】 淘宝网店铺经营主体变更包括以下类型: (一)协议变更:申请方与接收方就店铺经营主体变更达成协议约定,经淘宝及其关联公司等相关方同意而进行的店铺经营主体变更; (二)自然人店铺升级:申请方作为接收方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店铺经营主体从个人身份认证升级为营业执照认证的变更; (三)降为自然人店铺:接收方作为申请方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店铺经营主体从营业执照认证降为个人身份认证的变更; (四)亲属关系变更:申请方和接收方之间存在一定亲属关系如继承等而进行的店铺经营主体变更; (五)其他类型:如基于司法判决等的店铺经营主体变更。 第三条【店铺状态条件】 店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方可提交经营主体变更: (一)店铺状态正常; (二)店铺未处于经营主体变更流程中。 第四条【经营主体条件】 申请方及接收方须满足淘宝网设定的各项条件,包括接收方须满足创建店铺的条件,具体以变更流程中页面说明为准。 第五条【资料审核条件】 申请方及接收方须按照不同的经营主体变更类型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淘宝网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申请资料、公司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因素)判断是否同意店铺经营主体变更申请,同时可在申请变更期间及变更后要求申请方或接收方提供其他资料和信息。 第六条【费用缴纳条件】 (一)因淘宝在变更过程中提供相应技术服务支持,申请方须支付200元人民币作为技术服务费。 (二)为确保接收方承接店铺后诚信规范经营,保障消费者权益及维护市场秩序,针对“协议变更”情形,淘宝网可视店铺及接收方的情况,要求接收方缴存一定金额的经营承诺金,淘宝网可根据店铺经营主体变更后的店铺违规等情况对经营承诺金进行冻结及扣除,具体以变更流程中页面说明为准。 第七条【生效时间】 本规范自2008年8月8日首次生效,于2021年5月13日最新修订。 —————————————————— 规则解读: 一、什么是变更店铺经营主体? 店铺经营主体,指经淘宝网认证的该店铺账户的注册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变更店铺经营主体,指店铺在经营过程中,符合一定要求,经申请并获平台同意后,变更店铺经营主体的行为。 店铺经营主体变更中的“申请方”、“接收方”具体指: 申请方,即店铺现主体,指当前淘宝网店铺的认证主体。 接收方,即店铺新主体,指变更后淘宝网店铺的认证主体。
二、淘宝网店铺不同类型的经营主体变更须提供哪些资料和信息?
三、 针对“协议变更”,什么场景下店铺经营承诺金会被冻结、解冻、扣除? (一)冻结及解冻 通过“协议变更”方式完成店铺经营主体变更的,接收方缴纳的经营承诺金将被冻结,该冻结时长称为“观察期”。观察期自店铺经营主体变更成功之日起计算,总时长为180天,观察期每90天为一个周期,共两个周期,未达到以下扣除情形的,每个周期结束后,系统将分别解冻50%比例的经营承诺金。 (二)扣除 通过“协议变更”方式完成店铺经营主体变更后,若店铺出现特定严重违规行为处罚或发生过严重危及交易安全的情形,自处罚之日起,经营承诺金将预冻结90天,90天后店铺仍为以上情形的,经营承诺金将被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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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在什么条件下,店铺会被释放? 卖家创建店铺后,应关注店铺内出售中的商品数量,以免店铺被释放。店铺释放后,店铺将被删除,且在一定时限后该店铺的店铺名及域名可供其他卖家申请并使用。 店铺释放的具体条件为: (一)店铺内出售中的商品数量连续3周为0件,系统会提醒“宝贝数量连续3周为0件,必须发布宝贝,否则您的店铺将有可能暂时释放”; (二)店铺内出售中的商品数量连续4周(即第一次提醒1周后)为0件,店铺会暂时释放,系统会提醒“店铺已经暂时释放,但是我们将为您的店铺名保留一周,只要您发布宝贝,24小时后,店铺即可恢复之前开店状态”; (三)店铺内出售中的商品数量连续5周(即第二次提醒1周后)为0件,店铺会彻底释放,系统会提醒"店铺已经彻底释放,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并使用您的店铺名称"。若您要继续开店,需要重新点击“免费开店”,按照提示完成指定操作,店铺就可重新开张。
十四、卖家如何通过淘宝网设置的流程注销店铺? 注销店铺,是指淘宝网卖家可按照淘宝网设置的流程主动申请注销店铺,自申请之日起至少公示三十天,卖家须对已达成的交易履行完毕发货、退换货及质保维修、维权投诉处理等交易保障义务。 |
《淘宝网退店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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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开设淘宝网店铺的卖家。 第二条【退店类型】 退店是指卖家退出淘宝网店铺经营,具体包括卖家主动注销店铺或淘宝网按照相关规则彻底释放店铺、关闭店铺及查封账户等情形。退店后,店铺对应的店铺名及域名可供其他卖家申请使用。 第三条【注销店铺】 卖家可按照淘宝设置的流程主动申请注销店铺,店铺被注销后,该账户无法重新开店。 (一)注销条件 卖家须对已达成的交易履行完毕发货、退换货、质保维修及维权投诉处理等交易保障义务,并满足店铺保证金解冻条件,具体以注销流程中页面说明为准。 (二)注销公示 店铺自卖家主动申请注销之日起将至少公示注销信息(拟退出平台经营)三十天。 第四条【彻底释放店铺】 卖家经营的店铺连续5周无出售中的商品,将被彻底释放。 符合《淘宝网开店规范》店铺入驻要求的卖家可通过开店流程重新激活店铺。 第五条【关闭店铺】 卖家违反《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被采取关闭店铺违规处理措施的,将被删除店铺、下架店铺内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发布商品并禁止创建店铺。 禁止创建店铺的限制期限届满后,符合《淘宝网开店规范》店铺入驻要求的卖家可通过开店流程重新激活店铺。 第六条【查封账户】 卖家违反《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被采取查封账户违规处理措施的,将被永久禁止使用违规账户,该账户无法重新开店。 第七条【生效时间】 本规范自2009年1月1日生效,于2021年5月13日最新修订。 ————————————————
规则解读: 一、店铺多长时间内无出售中的商品会被释放? 店铺释放的时限为: (一)店铺内出售中的商品数量连续3周为0件,系统会向您发送相关提醒,提示您发布宝贝,否则店铺将有可能暂时释放; (二)店铺内出售中的商品数量连续4周(即第一次提醒1周后)为0件,店铺会暂时释放,系统会提醒您店铺已暂时释放且店铺名仍可保留一周,提示您发布宝贝后一定时间店铺可恢复; (三)店铺内出售中的商品数量连续5周(即第二次提醒1周后)为0件,店铺会彻底释放,系统会提醒您店铺已彻底释放,其他卖家可申请并使用您的店铺名称。若您要继续开店,可以选择重新激活店铺,即需要重新点击“免费开店”,按照提示完成指定操作,店铺就可重新开张。 |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淘宝网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