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资讯>运营>《淘宝直播管理规则》新增不正当竞争违规处理情形
为了营造安全合规的购物体验,淘宝直播将在《淘宝直播管理规则》中新增不正当竞争的违规处理情形。
此次规则变更于2021年7月22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7月29日正式生效。
此次规则主要变更点如下:
在违规处理情形的一般违规中新增不正当竞争大类;
将原本的虚假交易违规处理情形纳入不正当竞争大类下;
在不正当竞争大类下新增设定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违规情形。
此次规则具体变更点如下:
第三节 违规处理情形 第九条【一般违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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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 |
变更后 |
(三)虚假交易 主播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规避或恶意利用信用记录规则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排位名次或成交金额等不当利益。 |
(三)不正当竞争 1.虚假交易:主播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规避或恶意利用信用记录规则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排位名次或成交金额等不当利益; 2.设定不合理交易条件:无正当理由,拒绝与相对人(包含但不限于消费者、品牌方、商家等)交易,或者限定相对人只能与其或其指定的经营者交易,或者对与相对人的交易设定其他不合理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