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资讯>运营>天猫普通食品发布规范变更公示通知
为适应市场变化,满足消费者对多样化商品的需求,天猫拟调整《天猫普通食品发布规范》。
本次调整于2021年11月02日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11月08日生效。
具体规则变化如下:
本次涉及调整的内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天猫普通食品发布规范》 |
2.3.2商品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要求 ——若为奶粉/辅食/营养品/零食类目的婴幼儿辅食、婴幼儿营养品、婴幼儿调味品(新)、婴幼儿零食(新)及其它五个二级类目下的普通食品,保质期剩余时长必须大于等于120天。 |
2.3.2商品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要求 若为奶粉/辅食/营养品/零食类目的宝宝辅食、宝宝零食、婴幼儿营养品、婴幼儿调味品(新)及其它五个二级类目下的: A) 若产地为非中国大陆的普通食品,保质期剩余时长必须大于等于保质期1/3的时长(保质期1/3的时长不足1天的,以1天为准)。 B) 若产地为中国大陆的普通食品,保质期剩余时长必须大于等于保质期1/2的时长(保质期1/2的时长不足1天的,以1天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