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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财政部  牛选知识运营阅读:375赞:02021-12-24

陆丰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中央广场10楼1001-10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581-2021-04008

项目编号:CLZ0121SW00ZC96

项目名称:陆丰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

包组1:陆丰市国家级示范县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

包组2:陆丰市国家级示范县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项目;

包组3:陆丰市国家级示范县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项目;

包组4:陆丰市国家级示范县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项目。

2.标的数量:

包组1:1项

包组2:1项

包组3:1项

包组4: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CLZ0121SW00ZC96

  (2)标的内容一览表


备注:①为确认项目完成的质量及效率,本项目实行兼投兼中。

(3)简要服务要求:符合《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工作指引》(粤商务电函〔2021〕100号)相关要求。具体详见各包组采购需求。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陆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建设;运营服务期:自项目建成验收之日起2年(具体详见各包组采购需求)。

本项目各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2)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陆丰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2)(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5)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中央广场10楼1001-10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13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中央广场10楼1001-10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中央广场10楼1001-1002室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二)获取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入http://suppliers.chinapsp.cn填写或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中央广场10楼1001-1002室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四)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0660-320197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陆丰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人社综合办公楼七楼

联系方式: 0660-888126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汕尾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中央广场10楼1001-1002室

联系方式:0660-32019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电  话:0660-320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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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牛选知识运营

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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