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资讯>运营>淘宝新增《直播营销准入基础规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适用范围及定位】
适用于参加淘宝直播营销活动的内容创作者。淘宝直播内容创作者自活动报名之时起至活动结束,须符合以下要求,方有机会参加淘宝直播营销活动,特殊营销活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内容创作者条件
第二条【违规限制】
主播因违反《淘宝直播管理规则》导致出现以下情形的,将被限制参加淘宝直播营销活动:
1、主播安全码显示为非绿码(即安全码为红码、黄码或灰码);
2、在限播期以及其他被限制参加营销活动的情形。
第三条【基础能力】
拥有直播发布权。
第四条【综合经营情况】
内容创作者符合上述基础资质的,淘宝直播还将结合内容创作者多维度运营情况(如活动契合度、活动配合度、综合竞争力等)、账户实际控制人历史诚信经营情况及各营销活动侧重等进行综合评估。
第三章 违规管理
第五条【活动违规管理】
内容创作者违反活动管理要求,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除按照相关规则处理外,淘宝直播还将视内容创作者的具体情况对其采取公示警告、营销活动降档或清退、限制参加营销活动等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