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品类发展能力,适应市场需求,天猫将对部分类目的招商入驻要求、在营商家资质标准、天猫入驻标准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于2022年2月10日公示通知,将于2022年2月17日正式生效。
具体调整如下:
一、《天猫入驻标准》
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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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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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旗舰店指以自有品牌或由商标权人提供独占授权的品牌入驻天猫开设的店铺。
旗舰店分为以下几种:
1、经营一个品牌的旗舰店;
2、经营多个品牌且各品牌归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旗舰店;
3、以服务类商标开设且经营多个品牌的旗舰店(以下称“卖场型旗舰店”);
4、专注于销售品牌折扣商品或特殊优惠定制商品的店铺(以下称“outlet/特卖”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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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旗舰店指以自有品牌或由商标权人提供独占授权的品牌入驻天猫开设的店铺。
旗舰店分为以下几种:
1、经营一个品牌的旗舰店,若品牌包含多个商标,权利人须为同一持有人;
2、经营多个品牌且各品牌归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旗舰店;
3、以服务类商标开设且经营多个品牌的旗舰店(以下称“卖场型旗舰店”);
4、专注于销售品牌折扣商品或特殊优惠定制商品的店铺(以下称“outlet/特卖”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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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天猫商家->招商入驻->入驻要求页面展示的资质要求
本次涉及调整的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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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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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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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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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车(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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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商入驻要求
6、若经营“整车直租”类目,需满足并额外补充提交以下资质:
a、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提供开店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牌照;若开店公司不具备融资租赁业务牌照,需提供合作方的融资租赁业务牌照及融资租赁公司出具的合作授权函证明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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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商入驻要求
6、若经营“整车直租”类目,需满足并额外补充提交以下资质:
a、开店公司属于融资租赁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融资租赁及相关经营范围,属于汽车金融公司的,公司名称须包含“汽车金融”; 属于金融租赁公司的,公司名称须包含“金融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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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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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网络服务/软件-物流服务-跨境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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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商说明
“软件cd-key 序列号”二级类目自荐入驻,其他二级类目暂停接受入驻;
二、招商入驻要求
1、开设软件cd-key 序列号类目旗舰店需提供品牌方持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
2、类目自荐品牌需提供商标注册证(即R标);
3、所有提交资料需要加盖开店公司公章(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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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商说明:
“软件cd-key 序列号”二级类目自荐入驻,“跨境供应链”三级类目接受邀约入驻,其他类目暂停接受入驻;
二、招商入驻要求
1、开设软件cd-key 序列号类目旗舰店需提供品牌方持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
2、类目自荐品牌需提供商标注册证(即R标);
3、申请“跨境供应链”类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跨境供应链类目公司注册资本不能低于人民币200万;
2)经营国际快递/国际邮政类目:
a、如果开店公司是快递公司,需提供开店公司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
b、如果开店公司是快递代理,需提供快递公司代理合同或授权合作证明,如业务范围有道路运输需同时提供开店公司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3)经营集运服务类目,需提供开店公司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如业务范围有道路运输需同时提供开店公司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4)经营物流增值服务类目,需提供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5)经营国际专线类目,需提供快递公司代理合同或授权合作证明或开店公司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开店公司道路运输许可证;
4、所有提交资料需要加盖开店公司公章(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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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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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器-乐器/吉他/钢琴/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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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商入驻要求
1、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需持有商标注册证(即R标);
3、专营店需提供以商标权人为源头的二级内完整授权;
4、如经营进口商品,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扫描件,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
5、所有提交资料需要加盖开店公司公章(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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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商入驻要求
1、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需持有商标注册证(即R标);
3、专营店需提供以商标权人为源头的二级内完整授权;
4、如经营进口商品,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扫描件,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
5、如经营远程乐器线上陪练相关商品,需提供经营主体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或《ICP备案号》;如经营乐器线下陪练相关商品,需提交2家以上线下门店信息,包括每家门店地址信息,门店外观及门店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
6、所有提交资料需要加盖开店公司公章(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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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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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音像-书籍/杂志/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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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商入驻要求
4、经营专营店需提交:
1)非进口商品需提交近一年进货凭证(合同、发票等)、出版社直接授权且授权时间半年以上;
2)进口商品需提交进货凭证(足够金额的发票(内容必须为“进口图书”)、报关单、进出口公司盖章的出货明清单(进货证明须与需与提供《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的进出口公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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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商入驻要求
4、经营专营店需提交:
1)非进口商品需提交近一年进货凭证(合同、发票等)、出版社直接授权且授权时间半年以上;
2)进口商品需提交以下资质其中一项:进货凭证(发票(内容必须为“进口图书”)、报关单、进出口公司盖章的出货明清单(进货证明须与需与提供《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的进出口公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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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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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大类-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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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商说明
1、“教育培训”类目专卖店暂停接受入驻;
2、“教育培训”类目接受自荐品牌入驻;
3、“教育培训”类目卖场型旗舰店邀约入驻;
二、招商入驻要求
4、若经营学历教育培训、自学考试培训、技能培训(证书类劳动职业技能培训)、青少儿学习下三级类目为“小学辅导、初中辅导、高中辅导、启蒙教育”,提供学科辅导或学前教育,且“学习平台”属性为线下学习的开店公司须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若开店公司与《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非同一主体:1)在开店公司法人与《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中的校长或负责人一致的情形下,提供《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及加盖两个主体公章的证明文件;2)在开店公司与《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相同股东或主体间存在入股或控股关系,提供《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校长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加盖两个主体公章的股权关系证明或控制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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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商说明
1、“教育培训”类目专卖店暂停接受入驻;
2、“小学辅导”、“初中辅导”、“高中辅导”类目旗舰店暂停接受入驻;
3、“教育培训”类目接受自荐品牌入驻;
4、“教育培训”类目卖场型旗舰店邀约入驻;
二、招商入驻要求
4、经营小学辅导/初中辅导/高中辅导商家,必须为非营利性机构,需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业务经营范围须包含教育培训、或业务相关的培训内容培训;
5、若经营学历教育培训、自学考试培训、技能培训(证书类劳动职业技能培训)、青少儿学习下三级类目为“小学辅导、初中辅导、高中辅导、启蒙教育”,提供学科辅导或学前教育,且“学习平台”属性为线下学习的开店公司须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若开店公司/机构与《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非同一主体:1)在开店公司/机构法人与《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中的校长或负责人一致的情形下,提供《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及加盖两个主体公章的证明文件;2)在开店公司/机构与《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相同股东或主体间存在入股或控制关系,提供《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校长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加盖两个主体公章的股权关系证明或控制关系证明;
6、若经营学历教育培训,需提供品牌方与高校直接签署的招生授权协议,授权协议剩余有效期大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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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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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及医药-隐形眼镜/护理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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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商说明
1、“隐形眼镜/护理液”类目专营店暂停接受入驻;
2、“隐形眼镜/护理液”类目接受自荐品牌入驻;
3、“隐形眼镜/护理液”类目卖场型旗舰店接受自荐品牌入驻,详细要求(点此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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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商说明
1、“隐形眼镜/护理液”类目专营店支持邀约入驻,其中“彩色隐形眼镜”、“眼部保健”二级类目的专营店暂停接受入驻;
2、“隐形眼镜/护理液”类目接受自荐品牌入驻;
3、“隐形眼镜/护理液”类目卖场型旗舰店接受自荐品牌入驻,详细要求(点此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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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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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及医药-隐形眼镜/护理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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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商入驻要求
3、若经营“隐形眼镜”、“护理液”、“彩色隐形眼镜”类目,需提供:
1)开店公司需提交《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上需明显标识经营范围包含第三类: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并确保其经营范围在其生产经营许可或者备案的范围内,若涉及委托加工,需要提供品牌商和生产商的委托加工协议;
2)开店公司需提交《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
3)若经营国产商品,生产厂商需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如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供近两年内合法渠道进口证明;
5)每个品牌需至少提交一份保额为一千万的产品质量责任险;
5、若经营“硬性接触镜”类目,需提供:
1)开店公司需提交《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上需明显标识经营范围包含第三类: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并确保其经营范围在其生产经营许可或者备案的范围内,若涉及委托加工,需要提供品牌商和生产商的委托加工协议;
2)开店公司需提交《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
3)若经营国产商品,生产厂商需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若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供近两年内合法渠道进口证明;
5)合作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眼科),及与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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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商入驻要求
1、新增“硬镜护理液”类目,资质要求同“隐形眼镜”、“护理液”、“彩色隐形眼镜”类目;
2、“硬性接触镜”类目变更为“角膜塑形镜”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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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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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疗/保健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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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商说明
“互联网医疗/保健用品”类目接受自荐品牌入驻;
二、招商入驻要求
1、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互联网医疗/保健用品”类目自荐品牌需提供商标注册证(即R标);
4、若经营进口“互联网医疗/保健用品”类目,需提供近一年内合法渠道进口证明;
5、经营“互联网医疗/保健用品”类目专营店,需提供以商标持有人为源头的2级授权;
6、涉及化妆品许可的,行业入驻要求同化妆品的行业入驻要求;
7、所有提交资料需要加盖开店公司公章(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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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商说明
“保健用品”类目接受自荐品牌入驻;
二、招商入驻要求
1、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保健用品”类目自荐品牌需提供商标注册证(即R标);
4、若经营进口“保健用品”类目,需提供近一年内合法渠道进口证明;
5、经营“保健用品”类目专营店,需提供以商标持有人为源头的2级授权;
6、涉及化妆品许可的,行业入驻要求同化妆品的行业入驻要求;
7、所有提交资料需要加盖开店公司公章(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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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猫在营商家资质标准》
四、《天猫在营店铺申请新增类目细则》
本次涉及调整的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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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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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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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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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音像-书籍/杂志/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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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接受非图书音像经营类别的店铺新增图书音像类目的申请
(知识服务类目暂仅开放通过指定渠道(指定渠道目前为天猫精灵数字内容平台)展示的知识服务内容的经营,需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卖场型旗舰店若能够提供《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视听许可证》,且同时提供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或ICP备案号)的,可不受前述指定渠道展示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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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舰店、专卖店接受非图书音像经营类别的店铺新增图书音像类目的申请
(知识服务类目暂仅开放通过指定渠道(指定渠道目前为天猫精灵数字内容平台)展示的知识服务内容的经营,需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卖场型旗舰店若能够提供《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视听许可证》,且同时提供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或ICP备案号)的,可不受前述指定渠道展示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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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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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疗/保健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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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一级类目名称为:互联网医疗/保健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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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一级类目名称为:保健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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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猫在营店铺申请新增品牌细则》
本次涉及调整的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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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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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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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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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疗/保健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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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一级类目名称为:互联网医疗/保健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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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一级类目名称为:保健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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