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促进行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淘宝网拟调整《淘宝网食品行业管理规范》、《淘宝网保健食品行业管理规范》和《淘宝网摄像及定位追踪设备行业管理规范》。
本次规则变更于2022年3月17日公示通知,将于2022年3月24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点:
1. 食品行业、保健食品行业合规资质要求调整;
2. 摄像及定位追踪设备行业商品发布要求及违规处理调整。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淘宝网食品行业管理规范》
|
调整前
|
调整后
|
第二条 【准入及清退】
准入要求
|
合规资质报备
|
(一)预包装/散装商品,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经营预包装食品:营业执照住所在自贸区内的卖家,可提供上述资质或提供经营范围包含食品经营的营业执照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如: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通知书等);
(二)小作坊制售商品,须持有营业执照和小作坊登记证;
|
|
第二条 【准入及清退】
准入要求
|
合规资质报备
|
(一)如卖家是食品生产商,须按照如下要求提交资质:
1.发布预包装商品,须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
2.发布小作坊制售商品,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小作坊登记证》;
(二)如卖家是食品销售商,须按照如下要求提交资质:
1.发布预包装/散装商品的卖家,须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2.仅销售预包装商品的卖家,可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交营业执照和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凭证(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通知书、备案编号等);
|
|
第三条 【商品发布要求】
(四)商品发布时须正确、完整填写“产地、包装方式”等属性,并按提示上传相应的生产许可证、食品标签、中文背标等实拍图:
1.预包装食品:须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即QS/SC号),并上传食品标签图;
2.进口食品:须填写进口国并提供中文标签图(特殊商品除外);
3.食用农产品:须符合农产品定义及目录;
4.食品添加剂:须填写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编号(即XK/SC号);
5.婴幼儿配方乳粉:须填写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号;
6.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须填写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号。
|
第三条 【商品发布要求】
(四)商品发布时须正确、完整填写“产地、包装方式”等属性,并按提示上传相应的生产许可证、食品标签、中文背标等实拍图:
1.预包装食品:须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上传食品标签图;
2.进口食品:须填写进口国并提供中文标签图(特殊商品除外);
3.食用农产品:须符合农产品定义及目录;
4.食品添加剂:须填写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编号;
5.婴幼儿配方乳粉:须填写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号;
6.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须填写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号。
|
《淘宝网食品行业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
调整前
|
调整后
|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说明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英文大写QS与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前4位阿拉伯数字为受理机关编号,具体按行政区划代码区分;中间4位阿拉伯数字为产品类别编号,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后4位阿拉伯数字为该产品类别获证企业序号,由发证机关按发证顺序给出。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
/
|
四、在食品行业各类目经营须报备哪些资质?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资质报备
|
酒类
|
/
|
1.营业执照
2.《食品经营许可证》
|
零食/坚果/特产
|
/
|
预包装/散装商品,须持有:
1.营业执照;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餐饮制售商品,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食品经营许可证》
2017年12月29日起暂停淘宝网新卖家入驻。
小作坊制售商品,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小作坊登记证, 小作坊经营者请您仔细查看《淘宝网卖家小作坊经营资质上传通知》相关内容。
|
粮油调味/速食/干货/烘焙
|
/
|
茶
|
/
|
咖啡/麦片/冲饮
|
/
|
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
|
/
|
奶粉/辅食/营养品/零食
|
/
|
传统滋补营养品
|
/
|
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
|
/
|
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
|
/
|
|
四、在食品行业各类目经营须报备哪些资质?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资质报备
|
酒类
|
/
|
1.营业执照
2.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凭证
|
零食/坚果/特产
|
/
|
(一)如卖家是食品生产商,须按照如下要求提交资质:
1.发布预包装商品,须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
2.发布小作坊制售商品,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小作坊登记证》;
(二)如卖家是食品销售商,须按照如下要求提交资质:
1.发布预包装/散装商品的卖家,须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2.仅销售预包装商品的卖家,可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交营业执照和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凭证(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通知书、备案编号等);
|
粮油调味/速食/干货/烘焙
|
/
|
茶
|
/
|
咖啡/麦片/冲饮
|
/
|
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
|
/
|
奶粉/辅食/营养品/零食
|
/
|
传统滋补营养品
|
/
|
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
|
/
|
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
|
/
|
|
《淘宝网保健食品行业管理规范》
|
调整前
|
调整后
|
第二条 【准入及清退】
准入要求
|
合规资质报备
|
(一)营业执照;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
|
|
第二条 【准入及清退】
准入要求
|
合规资质报备
|
(一)营业执照;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如: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通知、备案编号等)。
|
|
《淘宝网摄像及定位设备行业管理规范》
|
调整前
|
调整后
|
第二条【商品发布要求】
商品发布要求
|
违规处理
|
(一)商品主图须为白底+产品,不得出现其他信息;
|
根据《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滥发信息“行业特殊要求”处理。
|
(二)不得出现非法用途的描述,如:窃听、侦听、窃照、伪装、偷听、偷拍、取证、间谍、抓/捉奸(小三)、针孔、隐形、隐藏、伪装、超小、袖珍、隐蔽、迷你等。
|
根据《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滥发信息“行业特殊要求”处理。
|
|
第二条【商品发布要求】
商品发布要求
|
违规处理
|
(一)商品主图须为白底+产品,不得出现其他信息;
|
根据《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滥发信息“行业特殊要求”处理。
|
(二)不得出现非法用途的描述,如:窃听、侦听、窃照、伪装、偷听、偷拍、取证、间谍、抓/捉奸(小三)、针孔、隐形、隐藏、伪装、超小、微小、小型、袖珍、隐蔽、迷你等。
|
根据《淘宝平台违禁信息管理规则》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