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资讯>运营>天猫试运营考核标准公布
规则于2021年4月12日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4月19日正式生效
第一条 考核周期及频次
1.天猫试运营考核周期最长为210天,自店铺上线起计算。
2.考核期内,商家共须进行4次考核,考核时间点分别为店铺上线后的第30/90/150/210天(以下简称“考核节点”),4次考核均通过方可正式转为对应店铺类型的天猫店铺。
第二条 考核要求
本考核标准所列各项考核要求需同时达标,商家出现任一不达标情形的,店铺将无法继续在天猫经营。具体考核达标要求如下:
(1)店铺销售额达标:截至各考核节点,店铺月店均(月店均是指固定周期内累计的店铺销售额总额除以月份数)不低于该考核节点对应类目的“销售额目标”,具体各节点“销售额目标”要求可通过入驻流程中的签署协议环节或“商家中心->试运营考核看板”进行查看)。第4个考核节点,若商家月店均未达到该节点的销售额目标,但其第181天至210天的店铺销售额超过销售额目标,则视为店铺销售额达标。
店铺销售额考核说明:
第30天(即第1个考核节点)考核累计30天的店铺月店均;
第90天(即第2个考核节点)考核累计90天的店铺月店均;
第150天(即第3个考核节点)考核累计150天的店铺月店均;
第210天(即第4个考核节点)考核累计210天的店铺月店均或第180天至210天的店铺销售额,任一达标即可。
“月店均”计算举例:
若商家A结束试运营期第2次考核(即第90天的考核),其月店均结果的计算公式为:
(2)基础服务考核分达标:截至各考核节点(第1个考核节点除外),店铺基础服务考核分不低于对应类目的考核目标,具体目标要求可通过入驻流程中的签署协议环节或“商家中心->试运营考核看板”进行查看。
(3)合规经营达标:试运营考核期间商家需遵循诚实守信等基本原则,遵守平台规则,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