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资讯>运营>天猫商家聚划算激励计划发布
一、背景及目的
为助力商家经营,良性助推商家参聚活动期间销量爆发,聚划算推出本激励计划。在激励范围内的品牌团和主题团的天猫商家,于激励周期内单次参团活动达到当次结算金额爆发系数目标的,聚划算给予对应目标档位比例的聚划算软件服务费(含基础费用、实时划扣技术服务费及封顶费用)返还激励。激励返还将以现金形式退还至商家支付宝账户。
二、激励范围和激励标准
1.激励范围:
1.1在激励周期内参与品牌团和主题团活动,且在活动期内单次参团活动达到当次结算金额爆发系数目标的活动商家(特殊情形除外)。
1.2以下特殊情形不在本次激励范围内:
1.2.1聚划算单品团活动和聚划算618大促活动不适用本激励政策;
1.2.2淘宝网卖家和聚划算特惠商家不适用本激励政策。
2.激励周期:
开团时间在2021年5月8日00:00:00-2021年5月31日23:59:59、2021年6月4日00:00:00-2021年6月15日23:59:59(不包括聚划算618活动)、2021年6月21日00:00:00-2021年6月30日23:59:59期间,且下团时间在2021年5月8日-2021年6月30日23:59:59的活动可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3.激励标准:
3.1激励返还标准
3.1.1 聚划算根据商家报名时选择的主报一级类目和参团商品设定相应商家规模,以及满足返还激励标准的两档爆发系数指标。在激励周期和激励范围内的活动商家,根据实际活动商品的参聚成交效果计算其实际爆发系数,满足激励返还条件的,聚划算给予相应服务费返还激励。
3.1.2 各行业一级类目(商家报名时选择的主报一级类目)规模、结算金额爆发系数目标档位及相应返佣比例:点此查看。
3.1.3 商家的交易订单成交数据以平台系统计算数据为准。
3.2 定义
3.2.1 规模:报名参团活动商品在校验期内的日均确认收货金额总和,对应商家报名时选择的主报一级类目下实际参团商品所确定的销售额档位,分大、中、小规模三档。
*举例:商家A、商家B、商家C在激励周期内参与聚划算品牌团活动,主报一级类目均为美容美体仪器,不同校验期内日均确认收货金额总和对应的大、中、小规模如下:
商家 |
主报一级类目 |
参团商品校验期日均确认收货金额总和(元) |
规模 |
商家A |
美容美体仪器 |
500000 |
大规模 |
商家B |
美容美体仪器 |
200000 |
中规模 |
商家C |
美容美体仪器 |
50000 |
小规模 |
3.2.2 校验期:指报名参团活动商品于开团日前30天(剔除参聚、参与618活动期间)。如不满30天,按照实际天数为准。
3.2.3 参聚日均确认收货金额:指活动商品聚划算交易订单确认收货总金额/开团天数。
3.2.4 校验期日均确认收货金额:指校验期交易订单确认收货金额总和/校验期天数【30天—聚划算开团天数(若有)—618活动天数(若有)】
3.2.5 结算金额爆发系数:指商家当次参聚的成交效果指标,以下可简称“爆发系数”。具体计算公式:结算金额爆发系数=【参聚日均确认收货金额】/【校验期日均确认收货金额】。
*举例:激励范围内的商家A、商家B、商家C在激励周期内参与聚划算主题团活动,均报名了2款商品,商家A的商品1与商家C的商品1、商品2由于校验期确认收货金额为零,活动期间的订单确认收货金额不计入目标考核:
商家 | 商品 | 校验期确认收货总金额(元) | 校验期天数 | 校验期日均确认收货金额(元) | 参聚确认收货总金额(元) | 参聚天数 | 参聚日均确认收货金额(元) | 结算金额爆发系数 |
商家A | 商品1 | 0 | 30 | 0 | 15000(不计入) | 3 | 5000(不计入) | 2 |
商品2 | 150000 | 30 | 5000 | 30000 | 3 | 10000 | ||
商家B | 商品1 | 150000 | 30 | 5000 | 30000 | 3 | 10000 | 2 |
商品2 | 150000 | 30 | 30000 | 3 | ||||
商家C | 商品1 | 0 | 30 | 0 | 30000(不计入) | 3 | 10000(不计入) | 本次活动不参与激励 |
商品2 | 0 | 30 | 0 | 30000(不计入) | 3 | 10000(不计入) |
*特殊说明:当活动商品在校验期内的日销为0时,该商品不计入该团的目标考核;当团内商品校验期内确认收货金额都为0时,该团不参与激励。
三、激励结算说明
当符合结算要求时,激励返还开始结算,并在打款时间内将以现金形式退还至商家支付宝账户。
1.结算要求:下团后第25天后未完结订单率小于等于5%时开始结算;若下团后第50天未完结订单率仍大于5%,则直接进行结算。
2.结算范围:以截至结算期交易状态为确认收货的聚划算交易成功订单为限,未完结订单不再进行激励结算。
3.打款时间:
若结算期在每月14号前(含14号),则聚划算将于当月20-25号对符合激励的商家支付返还的激励服务费用,若结算期晚于每月14号,则聚划算将于次月20-25号对符合激励的商家支付返还的激励服务费用。相应激励费用将支付至商家缴纳当次参聚费用的支付宝账户,请商家关注。
结算时间 |
打款时间 |
当月1-14号 |
当月20-25号 |
当月15号至月底 |
次月20-25号 |
*举例:
激励范围内的商家A、商家B在激励周期内参与聚划算主题团活动均达成目标:
商家 |
下团时间 |
是否达成目标 |
结算时间 |
打款时间 |
商家A |
2021年5月10日 |
是 |
2021年6月4日 |
2021年6月20日-2021年6月25日 |
商家B |
2021年5月23日 |
是 |
2021年6月17日 |
2021年7月20日-2021年7月25日 |
四、附则
1.若商家通过虚假交易或者与买家线下退货退款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聚划算返还激励,否则聚划算有权取消对商家的激励,已发放的部分聚划算有权追回,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按天猫、聚划算相关规则的规定对商家进行违规处置。
2.商家应当依法诚信合规经营,因商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淘宝规则》、《天猫规则》、《营销平台服务协议》、《营销平台基础规则》、《聚划算招商规则》等相关规则和协议的规定导致聚划算与商家的合作中止/终止的,聚划算有权取消商家的激励。